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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延安:2024年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绩效评价获A级成绩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和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公布2024年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绩效评价结果,其中榆林市、延安市获得“A”等级成绩


评价结果为A的共24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延庆 密云 门头沟)、承德、秦皇岛、忻州、大同、朔州、包头、呼和浩特、巴彦淖尔、沈阳、营口、烟台、泰安、潍坊、青岛、枣庄、东营、许昌、榆林、延安、金昌、吴忠、固原、兵团(第七、八、十三师)。

评价结果为B的共15个城市,分别是:乌兰察布、阜新、盘锦、辽源、白山、齐齐哈尔、商丘、兰州、临夏、海西、西宁、银川、中卫、昌吉。

评价结果为C的共3个城市,分别是:长春、吉林、佳木斯。

评价结果为D的共3个城市,分别是:周口  武威  乌鲁木齐。(评价结果D为不合格)